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考生守则
一、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(上午8:00)入场,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(上午8:45),迟到考生禁止入场。
二、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“三证”(准考证、学生证(或图书证)、身份证),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,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。
三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,如铅笔(涂答题纸用)、黑色签字笔、橡皮。禁止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资料、报刊、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(如寻呼机、移动电话)、录放音机、电子记事本等物品。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。
四、考生入场后,要对号入座,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,以便核验。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。
五、考生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纸中的姓名、准考证号等栏目。凡答题纸中该栏目漏填涂、错填涂或字迹不清、无法辩认的,答题纸一律无效。
六、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。
七、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,不得在答卷或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。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(0.5mm或以上)作答,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(2B)涂黑。考生只能在属于考生作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。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作答的,其答题纸一律无效。
八、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;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
九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保持安静,不得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在考场外逗留,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,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。
十、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时,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,并把试卷按页码顺序整理好,反放在桌面上,等待监考员收卷。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,不准携带试卷、答题纸离开考场。考生若提前交卷,可由监考老师带到考务办公室,待到考试全部结束后方可离开。
十一、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。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,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。对扰乱考场秩序,恐吓、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。